合伙亏损后能否要求返还投资款?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结果亏损了。我现在不想继续了,想把之前投的钱拿回来。但朋友说亏损了就不能返还投资款。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这种合伙亏损的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返还投资款呢?
展开


在合伙亏损后能否要求返还投资款,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合伙的概念。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一种经营形式。也就是说,合伙人在享受盈利带来的收益的同时,也要承担亏损带来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这表明,合伙亏损的分担首先是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 如果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在亏损情况下如何处理投资款,比如约定可以部分或全部返还投资款,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但要是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约定,合伙人就需要先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合伙的实际经营情况、亏损的原因等因素。 如果是因为某个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亏损,那么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正常的商业风险导致的亏损,合伙人通常是不能随意要求返还投资款的,因为这是符合“共担风险”这一合伙本质特征的。只有在经过清算,偿还完合伙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时,合伙人才能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拿回部分相当于投资款的资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