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没注销户口是否还能领低保费?
家里老人去世了,但是户口还没注销。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领取老人的低保费?心里有点纠结,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怕违规操作带来麻烦,所以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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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老人过世后没注销户口是不能继续领取低保费的。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当老人去世后,其不再符合低保领取的条件。 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老人去世显然属于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该停止发放低保费。 如果在老人去世后没注销户口还继续领取低保费,这种行为属于骗取低保金。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一旦被发现,不仅要退回已领取的低保费,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老人去世后,家属应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向相关部门申报停止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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