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过是否还能把钱要回来?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没注意诉讼时效这回事,现在才发现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还能不能把这笔钱要回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情况还有希望要回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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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向对方主张权利,再去法院起诉时,对方就可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诉讼时效已过并不意味着绝对要不回钱。即使诉讼时效届满,只是使对方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实体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对方自愿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钱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并且,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就是说,只要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你仍有可能通过法院判决要回钱。此外,你还可以尝试通过与对方重新达成还款协议等方式,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比如,让对方重新出具借条或者承诺还款,这样就可以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你就又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借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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