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期可以继续领工资吗?
我现在怀孕了,马上就要休生育假了,但是我担心休假期间公司就不给我发工资了。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生育假期能不能继续领工资呢?如果能领,是怎么个领法呢?
展开


生育假期是可以继续领工资的。下面来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生育假期工资其实涉及到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产假工资则是指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员工正常出勤的标准发放的工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就意味着,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在生育假期,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例如,小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她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她在产假期间,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从生育保险基金领取生育津贴。 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比如小张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她产假前的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在产假期间,单位就得每月给她发6000元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例如小王产假前工资是4500元,生育津贴按照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算下来是5000元,那么多出来的500元用人单位也不能克扣,要全额给小王。总之,无论是通过生育津贴的形式,还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工资的形式,女职工在生育假期都能够继续获得工资收入,以保障其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