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不想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实在没有精力和能力抚养孩子,经济上也比较困难。可又不知道不抚养孩子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承担什么责任。想问下离婚时不想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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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不想抚养孩子,法律是有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的。 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法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由另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并且对抚养费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要是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例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即使法院判决孩子由另一方直接抚养,不想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能免除抚养义务,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支付的方式、金额和期限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总之,离婚时不想抚养孩子不能随意逃避责任,需要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孩子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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