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职工医保后还能继续领失业金吗?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最近找到新工作单位给我缴纳职工医保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接着领失业金呢?心里挺没底的,怕继续领了会出问题,所以想搞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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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业金和职工医保的概念。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而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关于缴纳了职工医保后是否还能继续领失业金,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当你开始缴纳职工医保时,很大可能意味着你已经重新就业了。因为通常情况下,职工医保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这就符合了《失业保险条例》中‘重新就业’这一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情形。所以,一般来说,缴纳了职工医保后就不能再继续领失业金了。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且实际上并没有重新就业,这种情况是否能继续领取失业金,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审核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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