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后还能否领取失业金?
我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了我相应补偿。我之前有缴纳失业保险,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还能不能领取失业金。主要就是想搞清楚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条件和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后,劳动者仍然有可能领取失业金。首先来了解一下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其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一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就是说你和公司共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得累计达到一年及以上 ,这是一个时间上的门槛,用来证明你和公司对失业保险体系有一定的贡献。 第二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简单来讲,不是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比如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等情况,都符合这个条件。要是你自己主动辞职,那就不符合这个条件了。 第三个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就是你要去相关部门登记自己失业的情况,表明你现在处于没有工作的状态;有求职要求就是你得有继续找工作的想法和行动。 所以说,即使公司给了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只要同时满足上述这三个法定条件,你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并且,失业人员若愿意申领,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要是超过60日未去申领,就会被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