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公司还能领失业金吗?
我自己名下开了一家小公司,但是最近公司经营状况不太好,没什么收入,生活有些困难。我之前上班的时候一直有缴纳失业保险,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名下有公司的情况,还能不能去申领失业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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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名下有公司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如果名下有公司,并且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这可能被认为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和就业状态,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关键条件。因为开办公司属于自主创业行为,自主创业通常不被认定为失业状态。 不过,如果公司实际上已经停止经营,并且你已经办理了相关的注销手续,同时符合其他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比如之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那么还是有可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审核为准。建议你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工作人员,并按照他们的指引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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