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取消了还能领取失业险吗?
我之前进行了失业登记,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取消了。现在我经济压力挺大的,想领失业险救急,可又不确定失业登记取消了还能不能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符合领取失业险的条件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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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里提到了“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失业登记取消后就不能领取。
一般来说,如果您之前已经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并且在失业登记取消前已经通过了审核、进入了领取流程,那么通常不影响您继续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关键在于您在申请时是否满足条件。
不过,如果您还未开始领取,失业登记取消后,可能需要重新进行失业登记。因为失业登记是证明您处于失业状态并有求职意愿的一个重要依据。若您不重新登记,社保部门难以确认您目前的失业状态和求职需求,可能就会影响您领取失业保险金。
所以,失业登记取消了不一定就不能领失业险,具体情况要根据您是否已经开始领取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您的情况,以便准确了解您是否还能领取以及需要办理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