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企业后再失业,能否领取原单位的失业险?
我之前在一家单位工作,后来换了新企业,现在又失业了。我想知道之前在原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现在我这种情况能不能领取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展开


在回答能否领取原单位失业险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它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更换企业后再失业的情况,能否领取原单位的失业险,关键在于是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首先,原单位和你本人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如果在原单位的缴费时间不足1年,那通常是不符合领取条件的。 其次,要确定你离开原单位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情况。要是你是主动辞职离开原单位,那就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最后,还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且要有求职要求。一般来说,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和缴费年限是有关系的。如果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是累计计算的,且满足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