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过一次失业金后二次还能拿吗?
我之前领过一次失业金,后来又重新就业了。现在我又失业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领取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和之前一样吗?有没有次数限制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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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拿过一次失业金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二次还是可以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金的概念。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度过暂时的难关。这笔钱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几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于拿过一次失业金后再次失业的情况,只要你再次失业时仍然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再次申请领取。不过,再次领取时会和之前的领取情况有所关联。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虽然可以二次领取,但总的领取期限是有上限的。 比如,你第一次失业时符合条件领取了6个月的失业金,后来重新就业又失业了,且再次满足领取条件,那么这次领取期限会和你第一次未领完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终加起来不能超过24个月。 所以,拿过一次失业金后二次是有可能领取的,关键在于是否再次符合领取条件。你可以对照上述条件,判断自己是否具备再次领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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