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共存期间公婆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吗?
我和配偶结婚期间,公婆赠与我们房产但一直没过户,现在闹到要离婚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婆能不能撤销赠与呀?具体是依据哪些法律规定来判定的呢?
展开


在婚姻存续期间,公婆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离婚时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存在特殊情况可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的赠与撤销权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产过户即意味着房产权利的转移,未过户则权利尚未完全转移,从这个角度看似乎赠与人有撤销的权利。 然而,在婚姻关系这种特殊情境下,不能简单适用上述规则。如果公婆赠与房产是明确表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即使未过户,在离婚时也较难撤销。因为该赠与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可能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等相关联。 其次,存在特殊可撤销情形。若受赠人(夫妻一方或双方)严重侵害赠与人(公婆)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最后,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另一方对赠与行为不知情的,或者赠与方后悔赠与的,也可以在赠与财产转移前撤销赠与。如果是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其可以继续选择过户或者撤销赠与。总之,具体能否撤销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