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把孩子送别人抚养可以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很纠结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实在没能力独自抚养孩子,就想着能不能在离婚前把孩子送别人抚养。但又怕这样做不合法,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前把孩子送别人抚养到底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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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送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前能否将孩子送养给他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表明,生父母若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是有可能将孩子送养的。这里的特殊困难,一般指的是经济极度困难、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等情况。 其次,即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送养也并非随意为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也就是说,在离婚前,如果双方都同意送养孩子,并且符合送养的条件,是可以进行送养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则不能擅自送养。 再者,送养和收养都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为了确保送养和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回到离婚前送养孩子的问题上,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并且双方都同意送养,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那么将孩子送别人抚养是可行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送养,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送养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甚至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所以,在考虑送养孩子时,一定要谨慎,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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