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我因为一些事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但是最近家里有点急事需要我去外地处理一下。我不太清楚在取保候审这个阶段能不能去外地,去外地需要走什么流程,要是私自去外地会有什么后果,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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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可以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去外地,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前往。 执行机关在审批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去外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因素。如果去外地是为了处理一些合理且必要的事务,如就医、处理直系亲属的重大事务等,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如果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需去外地,务必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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