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想去外地可以吗?
我因为一些事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最近有个外地的重要业务会议需要我参加,我特别纠结能不能去外地。我不太清楚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外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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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去外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因为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处于被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状态,执行机关需要掌握其行踪,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确实有正当理由需要去外地,比如参加重要的业务会议、处理紧急的家庭事务等,应当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说明去外地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按照执行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去外地不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会批准申请。 一旦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去外地期间,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保持通讯畅通,按照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如果违反规定,执行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 总之,取保候审期间想去外地并非绝对不可以,但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执行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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