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我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我爸爸先于爷爷去世,我一直以为自己没资格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有人说我能继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遗产呢?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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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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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一般的法定继承顺序里,并不属于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顺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从法定继承的常规顺序来看,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通常不能直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然而,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使得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能够获得遗产继承的权利。其一为代位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他们的父亲或母亲,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其二是遗嘱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若祖父母、外祖父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就能够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 综上所述,虽然在法定继承的常规顺序里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直接继承权,但在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情形下,他们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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