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会上征信吗?


劳动合同违约是否会上征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信。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主要分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的信用平台等。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劳动合同违约不会直接上征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一方违约时,通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主要是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并没有涉及将违约行为上报征信系统。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影响信用记录。如果因为劳动合同违约引发了法律诉讼,并且在法院判决后,违约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那么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对个人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包括在金融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