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算违约吗?
我现在签了劳动合同,但因为一些个人发展原因想辞职,又担心会被认定为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辞职会构成违约,什么情况下不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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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不算违约,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能构成违约,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利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劳动者有依法辞职的权利,正常履行通知程序后辞职是合法行为。 其次,关于可能构成违约的特定情形。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情况。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出资送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就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另一种是涉及竞业限制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比如,员工离职后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就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专项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违约的情况下,劳动者依法辞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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