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取得谅解书是否可以不判刑?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取得谅解书后是否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聚众斗殴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简单来说,聚众斗殴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会面临刑事处罚。 而谅解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得到了一定弥补,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司法实践中,谅解书是一个重要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不过,取得谅解书并不意味着必然不判刑。如果聚众斗殴的情节比较轻微,比如斗殴人数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并且犯罪嫌疑人本身具有自首、立功等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取得了谅解书,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要是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符合上述《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即便取得了谅解书,也只是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罚,还是可能会被判刑的。例如,多次聚众斗殴或者持械聚众斗殴的,这种情况下一般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能在原本应判处的刑罚基础上适当降低量刑幅度。所以,聚众斗殴取得谅解书后是否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