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夫妻约定财产制能否取消?
我和我爱人是广西的,之前我们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现在情况变了,我们想重新调整财产分配方式,不知道之前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能不能取消,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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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二人可以自己商量好财产怎么分,而不按照法律默认的规则来。 在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至于广西夫妻约定财产制能否取消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取消或变更。因为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取消或变更之前的夫妻财产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变更或取消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缺乏证据。例如,双方签订一份新的书面协议,明确表示取消之前的约定财产制,或者重新约定新的财产分配方式。同时,若涉及到不动产等重大财产的约定变更,还可能需要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约定的内容具有对外的公示效力。 如果夫妻双方在取消或变更约定财产制的过程中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广西夫妻约定财产制是能够取消的,但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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