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能够留给子女吗
我和配偶名下有不少共同财产,最近在考虑以后财产怎么分配。我想着能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留给孩子,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方法,这种做法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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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留给子女的。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都有平等处置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是有权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留给子女的。这种处置方式,其实是夫妻双方对自身财产权利的一种行使。 如果是在离婚时想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半留给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把共同财产一半留给子女,就订立书面协议共同签字;要是无法达成一致,就由法院来判决。 不过,无论什么时候进行财产分配,都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并且要确保不会侵犯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物。 平等处理权: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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