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过期了能否在别的省办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拘留”在法律里是有不同类型的,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不同类型的拘留规定和处理方式有所差异。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给予的一种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通常情况下,行政拘留是针对当地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当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当事人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来管辖。如果拘留已经过期,想要在别的省份因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再次办理行政拘留,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一事不再罚”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行政拘留同样适用这个基本精神,不能因为同一个违法行为重复进行拘留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之前的刑事拘留期限已过,案件侦查有了新的进展且符合再次刑事拘留的条件,不同省份的司法机关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再次实施刑事拘留的。不过,这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如果之前的司法拘留到期,若当事人在其他省份的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又出现了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该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总之,拘留过期后能否在别的省办理,要根据拘留的类型以及具体的法律情形来判断。如果有新的违法行为或者符合新的拘留条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管辖要求,在别的省份是有可能再次进行拘留的;但如果是基于同一个违法行为,通常是不可以重复进行拘留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