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乙肝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有乙肝也是有可能取得孩子抚养权的。 首先,法律规定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对于乙肝患者争取抚养权,要分情况来看。如果乙肝患者病情稳定,肝功能正常,且病毒复制处于低水平或不复制状态,这就意味着对其日常生活及照顾孩子的能力影响较小。同时,患者要是具备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为孩子提供健康的成长条件,比如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需求,且自身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教育孩子,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但要是患者病情严重,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或存在较强传染性,可能影响其照顾孩子的能力,或者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孩子,而对方抚养条件更优时,就可能不利于其获得抚养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过乙肝并不属于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所以不能仅因为有乙肝就判定不能获得抚养权。 总之,有乙肝不代表一定不能取得孩子抚养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来判定。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务时,要把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健康成长等各方面最有利的因素作为决策和判断的依据 。 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指经过长时间治疗,依然没有治好,并且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