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乙肝是否可以撤销婚姻?
我和对象结婚后,才发现他婚前隐瞒了乙肝病情。我心里很膈应,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婚前隐瞒乙肝的情况,我能不能申请撤销我们的婚姻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婚前隐瞒乙肝是否可以撤销婚姻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可撤销婚姻的法律概念。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为欠缺某种结婚的法定要件,而可以被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的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就自始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那么,乙肝是否属于这里所说的“重大疾病”就成为了关键。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将乙肝列为重大疾病。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疾病通常会综合考虑疾病对另一方当事人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比如是否会严重影响婚后生活质量、生育健康等因素。 如果法院认为乙肝在该具体案件中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且一方婚前隐瞒了该病情,那么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情况后的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如果法院认为乙肝不属于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就不能以婚前隐瞒乙肝为由来撤销婚姻。 所以,如果遇到婚前隐瞒乙肝想撤销婚姻的情况,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