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担保后还能去抵押吗
我之前用房子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自己也急需用钱,想把这套房子拿去抵押来获取贷款。但不清楚在已经做了担保的情况下还能不能抵押。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否允许,以及如果可以抵押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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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担保后是有可能可以抵押的。 首先来说法律概念,抵押就是把自己的财产比如房屋,交给债权人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果到期还不上债,债权人就有权处理这个抵押物来受偿。担保则是更宽泛的概念,保证债务履行的一种手段,房屋担保也是其中一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说明法律是允许同一房屋存在多个抵押权的,也就是房屋担保后可以抵押。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情况较为复杂。一方面要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规定,有些银行规定只能在本行做首次房产抵押后,才可以在该行再做一次抵押,如果首次抵押是在别的银行,就无法再次申请。另一方面,要考虑担保的具体情况和债权人的意见。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不得再抵押等限制条款,那就需要遵守约定,否则可能构成违约。而且二次抵押也可能影响房屋价值的分配,进而影响到各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房屋担保后可以抵押,但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银行政策等,避免后续产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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