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小三买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最近遇到个烦心事,我发现另一半背着我给小三买了套房子。我想知道这房子我能不能要回来呀?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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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给小三买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能要回来的。 首先,得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子,这种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不是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正常的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比如买菜、日常小额消费等,夫妻一方可以自行决定,但像买房这么大额的财产处置,得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所以,这种未经另一方同意就给小三买房的赠与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向法院请求第三者返还房子,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第三者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就比较复杂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时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这三个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要回房子,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沟通,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转让财产给受让人,受让人同时满足受让时善意、合理价格转让、依法登记或交付这三个条件,就能取得该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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