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我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宜,涉及到居住权。家里老人去世了,之前老人有房屋居住权,我想知道这个居住权能不能由我继承。不太清楚法律对于房屋居住权继承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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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居住权指的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是专门为特定的人设定的,目的就是满足居住权人的居住需求。当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设立的目的就实现了,它不像一般的物权那样能由继承人继承。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且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也是有可能继承的。要是居住权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居住权可以继承的条款,并且这种约定是明确、合法的,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符合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居住权就可以按照约定进行继承。 总之,在判断房屋居住权能否继承时,首先要看法律规定,同时也要查看居住权合同中是否有特别约定。在处理相关事务时,一定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居住权的归属和处置方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概念: 居住权: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人身属性:与特定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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