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家里没人了户口就不能迁走吗?
我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走,但是家里其他人的户口都不在这了,也就是家里没人了,这种情况下我的户口还能不能迁走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很担心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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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即便家里没人了,户口通常也是可以迁走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户口迁移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回原籍,你可以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另一种是另立门户,由于各地对于另立门户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所以,家里是否有人并不是户口能否迁走的决定因素。只要你符合迁入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就可以顺利迁走户口。你可以先向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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