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房?

我签了购房合同也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退房,不知道能不能退。比如我发现合同里有些条款不太合理,或者后来发现房子有些情况和当初说的不太一样。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能不能退房,定金能不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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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能否退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例如购房者单纯改变主意不想买房了,这种情况下,按照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一般是不能退房且定金不予退还的。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购房者可以退房并可能退还定金: 1. 开发商原因: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由此引发合同无效的问题,那么开发商就必须要将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如数归还,并且还要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2. 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果双方只是因为在正式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都没有违反任何约定,开发商应该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或者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这些约定不够清晰明了,导致双方在这些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也需要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这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 合同本身无效:若合同中存在某些显失公平的条款,抑或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存在开发商拒绝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条款,那么该份合同本身即属无效,对方扣除定金的行为便构成违法行为,对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额退还当事人所缴纳的定金。 总之,在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想退房退定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退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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