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东西了,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我之前交了一笔定金准备买东西,现在又不想要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我能不能把交的定金要回来呢?我不太清楚定金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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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定金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笔钱。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您作为支付定金的一方,交了定金之后不想买东西了,这属于您不履行约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您是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是您的主观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又或者,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先出现违约行为,比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按时交付等,导致您不想购买了,那么您不仅可以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能否要回定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先和对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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