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逃避债务把财产转给我,我可以不还吗?

有个人为了逃避债务把财产转给我了,现在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觉得这财产是他自愿给我的,我不应该还。但又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法,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可不可以不还这笔钱呢?
展开 view-more
  • #债务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不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法律概念叫“债权人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别人为了逃避债务无偿把财产转给你,债主发现后,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转让行为的。一旦法院判决撤销,你就需要把财产返还给债主用于偿还债务。 其次,如果这个人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把财产转让给你,而且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债务,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债主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转让,你也可能要返还财产。 但是,如果转让财产的行为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比如转让是基于合法的交易,你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不知道对方是为了逃避债务,那么你取得财产就是合法的,债主一般不能要求你还钱。不过,这种情况需要你能够证明交易的合法性和自己的善意。总之,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