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后离婚能保住财产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欠债后离婚不一定能保住财产。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开店等所欠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就算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方式,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比如,夫妻共同贷款买了房子,离婚后约定房子归一方,债务也由这一方承担,但如果这一方无法偿还,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方自己承担。但是,如果在欠债后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离婚财产转移,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种财产转移行为。所以,欠债后企图通过离婚保住财产,在法律上是很难行得通的,并且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