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夫妻假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最近听说他们夫妻办了离婚,感觉像是为了躲债才假离婚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判呢?是让他们俩一起还,还是只让欠钱的那个人还?有没有办法让他们没办法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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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夫妻为了躲避债务而假离婚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来保障债权人权益的。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都算共同债务。 在这种欠钱不还夫妻假离婚的情形下,如果能够证实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债权人依然有权利向男女任意一方主张合法债权。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就算他们假离婚把财产分了,只要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找任何一方还钱。 要是债权人有确凿证据能证明夫妻二人是假借离婚之名,实则逃避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查认定情况属实,法院有权宣布该次离婚无效,或责令夫妻二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另外,如果对方借助假离婚来转移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那部分内容,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并在执行阶段对其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举措。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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