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分割后会如何判决?

我和配偶正在走离婚程序,对财产分割有分歧,不清楚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像我们婚后一起买的房子、车子,还有存款这些,在分割的时候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离婚财产分割后的判决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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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后,法院的判决主要遵循以下规定和原则:首先是《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自己商量好财产怎么分,那法院一般尊重你们的约定。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要介入了。法院会先把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摸清楚,包括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共同财产 ,以及财产的增值部分等。在分配时,会考虑很多因素。从原则上来说,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也就是说在财产分配上理论上双方是平等的机会。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因为从现实情况看,女性在离婚后可能在生活和就业上相对弱势一些,所以法院可能会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方适当多分,或者把一些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给女方。同时,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财产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三是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这就是说在分割财产时,不能让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受到损害。比如生产资料,会尽量分给需要它、能更好发挥其作用的一方;生活资料则尽量满足个人专业或职业需要,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得到的一方要按公平原则,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四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把国家、集体和别人的财产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也不能借分割财产损害别人利益。另外,如果夫妻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达到公平公正合理的结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婚前财产: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财产保全: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的一种措施。 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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