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干了1天不想干了,能否直接离职?

我在试用期就干了1天,现在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但又担心直接走会有麻烦,比如拿不到工资或者被要求赔偿之类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直接走,要是不能直接走,那正规的离职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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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干了1天不想干了,不能直接离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便只工作了1天,也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样规定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的准备时间,以便其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若不按规定提前通知就直接走人,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便,比如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产生了招聘该劳动者的费用等,依据《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的做法是,劳动者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如辞职信、辞职报告等)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这样便于保留证据。之后,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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