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不要工资直接走可以吗?
我在试用期,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想继续干了,就想直接走人也不要工资了。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比如公司会不会追究责任之类的,想了解下这样做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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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职,不要工资直接走是不可以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离职程序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如果劳动者不遵循这一程序,直接走人,就违反了法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 其次,关于工资问题,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 最后,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突然离职导致用人单位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产生了额外的费用等,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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