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没签合同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我在试用期,但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要是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或者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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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没签合同辞职,一般不可以直接走。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从用工之日起,双方实际上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其次,关于劳动者辞职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试用期内即使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若要辞职,也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基本尊重,也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这些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可以直接离职。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直接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试用期辞职时,建议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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