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走吗?

我在试用期,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我想离职,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给我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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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合同,不可以随时走,但可以依据不同情况按相应程序离职: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从劳动者上班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是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劳动者想要离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样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种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若存在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员行动等手段强制劳动者进行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事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等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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