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还没有签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但是公司还没有和我签合同。我有点想换工作了,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要是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或者对我之后找工作有影响?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具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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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还没有签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讲,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走人的,但如果走正规程序,最好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从法律概念上解释,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双方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试用期的离职规定,但在未签订合同的试用期,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同样适用提前通知的原则。 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直接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劳动者负责的工作突然中断,导致用人单位需要额外花费成本去安排其他人接手,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劳动者可能需要赔偿。 所以,在试用期未签合同想离职时,建议还是尽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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