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结婚证丢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可结婚证找不到了。我想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又不确定这种情况行不行。想了解下,没了结婚证到底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呢,具体该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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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首先要明确,婚姻关系的存在并不以结婚证的持有为唯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说明起诉离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不会因为结婚证丢失而被剥夺。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或者请求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之后,原告持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婚姻关系证明:是由民政部门开具的,用于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文件,其法律效力和结婚证是一样的。 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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