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分一半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我觉得应该大家平分,但对方不同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是不是一定要把财产分一半给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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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财产并不一定是要分一半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归个人所有的,不需要进行分割。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律并不是硬性规定要对半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家庭义务,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适当的照顾。另外,如果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财产分割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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