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是平均分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是不是必须得平均分,比如有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况下,财产分配会不会有所不同。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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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不一定是平均分。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归各自所有,不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比如双方约定将大部分财产分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这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大部分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等,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予以照顾;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考虑这一因素,适当少分财产给有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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