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给别人用了不还,能起诉别人诈骗罪吗?


信用卡借给别人用了不还,是否能起诉对方诈骗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上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使被害人形成错误的认识,被害人在错误的认识上处分了财物,遭受了财产损失,行为人获得财产的情形。 如果对方在借信用卡时,就存在欺骗行为,例如虚构自己的经济状况、编造还款计划等,让你产生错误认识而将信用卡借给他,并且他刷卡后根本不打算还款且肆意挥霍钱财,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不同地区标准有差异,一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甲欺骗乙说自己急需用信用卡周转几天生意资金,马上就会还款,乙信以为真将信用卡借给甲,结果甲拿着信用卡大量消费后消失不见,且消费金额达到当地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此时甲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然而,如果对方借信用卡是经过你同意的,只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如经济困难等)没有按时还款,这通常属于民事纠纷。比如,朋友向你借信用卡用于临时应急消费,当时你同意了,后来朋友因为失业等原因暂时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在这种民事纠纷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他偿还信用卡欠款。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信用卡刷卡记录、你们之间关于还款的聊天记录等,以证明他使用信用卡消费且未还款的事实,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归还欠款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