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欠我两千块钱可以起诉吗

有人欠了我两千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心里很郁闷。我想通过法律手段把钱要回来,就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针对这种两千块钱欠款的情况,到底可不可以去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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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别人欠您两千块钱是可以起诉的。在我国,起诉的条件不是由欠款金额大小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您作为债权人,是直接涉及到这个欠款事情中的,和案件有直接关联;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您得清楚知道欠您钱的人是谁,有他准确的身份信息等;然后,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您要明确提出让对方还钱的诉求,同时说明对方欠款的事实情况以及为什么您认为对方应该还钱;最后,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就您这两千块钱欠款的情况,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就能够起诉。而且,起诉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一方面要准备好证据,比如借条,如果没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对方确实欠您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也可以。另一方面要写好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写清楚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您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对方偿还两千块钱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还有事情的经过和起诉理由等。 另外,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诉讼费仅为50元。要是最后判决下来对方还是不还钱,您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说就是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权利,债务人有相应的履行义务,在您这个情况里,您是债权人,对方是债务人,对方欠您钱就构成了这种关系。 诉讼请求:就是您向法院提出的希望法院支持的具体要求,比如让对方还钱、支付利息等。 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通过一些强制手段,比如查询、冻结、扣划对方的财产等,来保障您的权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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