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有收到就不可以计入收入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会计,在处理账务时遇到个问题。有一笔业务已经完成,商品也交付给客户了,但钱还没收到。我不确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这笔业务算作公司的收入入账,想了解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钱没收到到底可不可以计入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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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的处理上,钱没有收到是否可以计入收入,需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来判断。 从会计准则的角度来看,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为例,收入的确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就可以确认收入。这里强调的是商品控制权的转移,而不是款项的实际收到。比如说,企业已经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已经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即便款项还未收到,按照准则规定也应该确认收入。 从税法方面来讲,不同的税种对于收入确认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以增值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即使钱还没收到,也可能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相应的收入也应在税务处理上进行确认。 所以,钱没有收到并不意味着一定不可以计入收入。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以及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确认收入,避免出现财务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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