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是否能够开具专用发票?
我有一套闲置房屋出租给了一家公司,公司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税款。我不太清楚个人能不能开专票,所以想问问大家,个人出租房屋到底可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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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进一步明确,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也就是说,个人出租房屋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过,如果承租方是其他个人(即自然人)的话,是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经营活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而自然人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另外,申请代开发票时,个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比如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具体要求各地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前先咨询当地的主管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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