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债务相关的事情,对方欠我钱,我手里正好有他的一件东西。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个人情况,能不能行使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啊,想具体了解下个人行使留置权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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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行使留置权的。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有权把债务人的东西扣下,用来保障自己能拿到应得的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7条规定,债权人对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可以留置该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对于个人行使留置权有具体要求,即个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并且该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过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限制) 。 给您举个例子,如果您帮人修理电脑,对方修好后却不付修理费,您对电脑的占有是基于修理服务这个合法行为,而对方付修理费的债务也是基于这个服务关系,这种情况下您就可以留置电脑,若对方还是不付钱,您有权依法处置电脑来实现自己的修理费债权。 不过要注意,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是不能留置的。而且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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