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否可以去税务局开发票?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最近给一家公司提供了服务,公司要求我提供发票才给结算费用。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个人的情况,能不能去税务局开发票呢?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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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可以去税务局开发票的,这种行为在税法上被称为“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二是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需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在流程方面,首先要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在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填好后,将申报单和准备好的资料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税务机关就会为个人代开发票。 不过,不同类型的业务、不同地区的税务局,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在去代开发票之前,建议先拨打当地税务局的咨询电话12366,详细了解所需的资料和办理流程,这样可以避免因为资料不全等问题而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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