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否可以到税务局开发票?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最近给一家公司提供了服务,公司要求我提供发票才给结算费用。我想问问,像我这种个人的情况,可以到税务局去开发票吗?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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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可以到税务局开发票的,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这种行为在法律术语上被称为“代开发票”,也就是由税务机关代替个人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一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一是证明业务发生的相关材料,比如合同、协议或者对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等,这是为了说明你确实有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等经营行为;二是你本人的身份证件,用于证明你的身份信息。 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时,通常要先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将你的个人信息、业务情况等填写清楚。税务局会根据你所提供的业务内容和金额,确定适用的税种和税率,然后征收相应的税款,之后才会为你代开发票。不过不同地区的税务局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你在去之前可以先拨打当地的税务服务热线12366咨询清楚,这样可以避免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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