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和谐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性生活一直不太和谐,已经持续挺长时间了,这对我们的感情影响很大,我现在想结束这段婚姻。想了解一下,就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离婚啊?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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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不和谐在法律上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两种常见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首先说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性生活不和谐等问题,经过商量后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要是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性生活不和谐不属于《民法典》中明确列举准予离婚的情形,但它是影响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因为性生活不和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支持离婚的案例。比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在实际诉讼中,法院会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各项离婚事宜,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裁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多个方面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达到了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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